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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認串謀外力干預 還押候判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減刑陳詞,押後判刑。他自2020年11月起已還押逾2100天,目前正就另案服刑。

黃之鋒認串謀外力干預 還押候判
圖片來源:香港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Wpcpey / CC BY 4.0 · Wikimedia Commons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Joshua Wong)今日在高等法院就一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進行減刑陳詞,他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押後判刑。29歲的黃之鋒自2020年11月23日起被還押,至今已逾2100天,目前正就35+顛覆案服刑4年8個月。

案情指,黃之鋒在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與潛逃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Nathan Law)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對北京及香港政府實施制裁、封鎖及其他敵對行動。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情節嚴重的可判處終身監禁或不少於10年監禁,一般情況則判處3至10年。

案件由法官譚允芝(William Tam)處理。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陳詞(Derek Chan)連同大律師邱治瑋(Velda Yau)及司徒子朗(Jason Szeto)出庭,而律政司則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盧廷勳(Andy Lo)代表。根據雙方同意的案情摘要,黃之鋒與羅冠聰於2016年創立香港眾志,旨在透過國際遊說追求「民主自決」。

在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兩人曾游說美國政客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在國會聽證會作證,並在德國、意大利及歐洲議會發起運動,要求停止向香港警方出口防暴裝備。國安法生效及香港眾志解散後,黃之鋒留港而羅冠聰潛逃海外。控方指兩人分工明確:羅冠聰在國際層面遊說,黃之鋒則在本地透過社交媒體及外媒評論放大國際影響。

法庭透露,黃之鋒曾與羅冠聰推動網上聯署,針對以色列公司Cellebrite,導致該公司停止向香港警務處提供數碼鑑證軟件。2020至2021年間,多個外國政府實施制裁、暫停引渡協議,並通過針對內地及香港官員和貿易地位的限制性法例。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