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孟加拉國簽署投資協定
香港與孟加拉國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與孟加拉國商務部長共同簽訂。協定旨在保障雙方投資者的權益,促進雙向投資流動,並標誌兩地經貿合作邁向新里程。至今香港已與34個經濟體簽訂25份同類協定。
香港與孟加拉國今日(九月九日)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與孟加拉國商務、工業、紡織和黃麻部長Khandakar Abdul Muktadir共同簽署該份協定。
丘應樺表示,孟加拉國作為南亞製造業強國和人口大國,經濟迅速擴張,是香港重要的貿易和投資夥伴。他強調,香港與孟加拉國的經貿關係長久而穩固,這份投資協定標誌雙方進一步加強聯繫,邁向新里程。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署協定,亦彰顯特區政府致力拓展與沿線市場的經濟聯繫,而孟加拉國正是「一帶一路」倡議的堅定支持者。
根據協定,雙方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待遇;在徵收投資時須作出賠償;並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包括調解和仲裁解決。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內部程序後生效。
這是現屆政府繼二○二三年十月與土耳其、二○二四年三月與巴林簽訂投資協定後,簽訂的第三份同類協定。連同孟加拉國,香港至今已與34個外地經濟體簽訂25份投資協定,其他經濟體包括東盟十國、澳洲、奧地利、巴林、比利時、加拿大、智利、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盧森堡、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典、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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