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工作暑熱警告生效須防中暑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應採取預防中暑措施。警告分為黃、紅、黑三級,僱主須按勞動量安排適當休息,僱員如出現不適應立即休息及通知主管。
勞工處今日(28日)發出提醒,要求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採取必要措施預防中暑。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風險相對較高。
工作暑熱警告是勞工處基於香港暑熱指數、全港多處地區實測氣溫及「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而制定,分為黃色、紅色和黑色三個級別,協助僱主及僱員更容易理解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系統的室內環境工作的熱壓力水平。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當勞工處發出工作暑熱警告時,僱主須在警告生效期間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空調系統的室內工作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及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進行評估。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按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
僱員亦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如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的症狀,例如頭痛、頭暈、口渴、噁心,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和飲水,並通知僱主或管理人員作出適當行動。
勞工處發布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詳細說明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時應考慮的各項風險因素,並針對各風險因素建議相應的控制措施,供僱主和僱員參閱。有關工作暑熱警告及相關指引,可瀏覽勞工處專題網頁。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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