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新成員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王鳴峰資深大律師為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主席,並委任多名新成員。任期由2026年9月29日起生效,為期三年。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歡迎新委員,並感謝離任成員的貢獻。
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王鳴峰資深大律師為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主席,以及費中明、劉恩沛資深大律師和譚朗峰為副主席。此外,另有11名現任成員獲再度委任,五名新成員加入,任期由2026年9月29日起生效,為期三年。有關任命已於今日刊憲。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歡迎全部委員團成員,並感謝離任的六名成員,包括張呂寶兒、周健德、何誠謙、黎庭康、李曉華和魏月萍,對委員會工作的貢獻和支持。
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是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83條設立的法定委員會,負責處理因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或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所作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上訴委員會由一名審裁官和四名委員團成員組成,所有審裁官均具備法律資格。
謝展寰表示,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涉及複雜和敏感事宜,需要由來自不同背景的委員團成員提供意見。新一屆委員團成員涵蓋法律、建築、工程、教育、商業和社會服務等專業範疇,確保上訴委員會從多個角度審理個案。
新一屆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王鳴峰資深大律師,副主席費中明、劉恩沛資深大律師和譚朗峰,以及陳翠碧、陳雲坡、鍾姍姍博士、馮熙偉、夏泳迦、何逸雲、許卓傑、許肇礎、熊金英、賴志強教授、劉詠蒑、羅沛然博士、麥樹麟博士、文理明、蘇期殷和蘇雯華等成員。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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