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涉性侵14歲少女 高院續審消防員否認指控
五名男子涉嫌透過交友應用程式結識14歲少女並對其進行性侵犯,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質疑事主證供的可信度,並指她事後行為與指控不符。事主透過視像作供,詳述與其中一名被告在酒店房間的遭遇。
五名男子涉嫌透過交友應用程式結識一名14歲少女,並對她進行多項性侵犯,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指,其中一名31歲消防員被控在酒店房間內,非自願地與事主進行肛交。
五名被告分別為28歲小學教師譚少俊、33歲土地行政人員陳家明、24歲工程實習生吳啟誠、31歲消防員曹傑霆及28歲YouTuber黃柏康。各人分別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少女非法性交及一項對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曹傑霆另被控一項非自願肛交罪,黃柏康則面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事主X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憶述透過手機交友應用程式Heymandi認識曹傑霆,其後應約到酒店會面,兩人洗澡後進行口交及性交。
事主指出,雖然當時月事來潮,但性行為仍然繼續,期間曹傑霆涉嫌開始肛交。她向法庭表示,當時感到劇痛,要求對方停止,並明確表示不同意。她續稱,曹傑霆停止動作後,兩人再次洗澡,她其後再與對方進行口交及性交。對於離開酒店的情況,她承認不清楚兩人是一同離開還是分別離開。
辯方盤問時質疑,事主對口交、陰道性交及肛交的指控均屬虛構,又指她對離開酒店情況的記憶不一致,反映其說法不可信。辯方強調,肛交從未發生,若真有此事,她理應即時報警,但當時並無這樣做。事主堅決否認辯方的說法。
辯方進一步追問事主,為何在聲稱遭受襲擊並感到疼痛後,仍願意與曹傑霆洗澡及為他口交。事主解釋,她當時認為對方已回復正常行為,因此繼續。法官郭啟安問事主事後有否感到憤怒,她回應指當時感到的是身體上的劇痛,而非情緒困擾,並指對方停止後,她選擇當作沒有發生過,將事件拋諸腦後。她亦向法官表示,不認為對方會再次嘗試有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