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因威脅炸毀金鐘站判監九個月
三十一歲兼職健身教練鍾志朗,因在網上遊戲《英雄聯盟》對戰期間,威脅要在農曆新年首日炸毀金鐘地鐵站,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裁判官朱文漢拒絕接納辯方所指該言論僅為一時氣話的說法,認為訊息內容連貫且有計劃性。
一名三十一歲的兼職健身教練,因在網上遊戲《英雄聯盟》對戰期間發出炸彈威脅,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九個月監禁。被告鍾志朗否認一項威脅摧毀或損壞財產的控罪,但裁判官朱文漢裁定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鍾志朗在參與《英雄聯盟》遊戲期間,先後向另一名玩家發出三則文字訊息,警告自己正準備在農曆新年首日炸毀地鐵,並指明目標為金鐘站,着收件者記得留意新聞。控罪指他在今年二月十七日,無合法理由作出威脅,意圖令他人相信有關威脅會被執行。
被告在審訊中自辯時聲稱,自己因被另一名姓黃的玩家口頭挑釁及侮辱,在激動狀態下胡亂打字以發洩情緒。他強調,在網上遊戲中的言論從來不會被玩家認真看待,自己亦無意付諸實行。
裁判官朱文漢在判詞中指出,該三則訊息客觀上連貫且層層遞進,傳達出一個明確的警告,即會在公眾假期於金鐘站發動炸彈襲擊。裁判官觀察到,訊息之間相隔數十秒,顯示被告在傳送每句說話前曾停下來思考,因此法庭拒絕接納有關言論是未經思考的即時爆發。
裁判官亦對被告就後續與另一名玩家互動的證供提出質疑。被告聲稱,該名玩家在截取對話畫面後曾發訊息威脅要令他生活難受,但被告並未保留任何相關記錄或日誌。裁判官認為這解釋違反常理,結論是被告並未道出全部真相。
求情時,辯方指出被告過往並無案底,因本案已失去醫院管理局病房助理的工作。律師表示,警方調查期間並未發現任何爆炸品或相關材料,公眾影響有限,被告已刪除遊戲並深切反省,請求法庭判處非羈押式刑罰或緩刑。裁判官拒絕接納非羈押選項,強調此罪最高刑期為十年,立法原意要求具阻嚇力的回應。裁判官指出,金鐘站是連接港島、九龍及新界的重要交通樞紐,炸彈威脅勢必引發廣泛恐慌;加上威脅指定在農曆新年首日,執法人員必須以極嚴肅態度處理,投入大量資源進行預防性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