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旅監局放蛇拘兩非法勞工
入境事務處與旅遊業監管局聯合行動,以「放蛇」方式拘捕兩名涉嫌利用社交媒體宣傳來港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的非法勞工。被捕一男一女均年屆三十一歲,已被起訴違反逗留條件罪。
入境事務處與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昨日(九月九日)採取聯合行動,打擊懷疑非法勞工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行動中,人員以「放蛇」方式喬裝顧客,透過社交平台向目標人物查詢及預訂服務,其後當兩名目標人物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
被捕人士為一男一女,年齡均為三十一歲,已因違反逗留條件罪而被起訴。入境處發言人提醒,任何人違反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續稱,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他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已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入境處提醒僱主,在決定聘用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確定僱員可合法受僱,包括查閱身份證及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行動期間,入境處與旅監局人員亦前往熱門旅遊景點,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切勿聘用非法導遊或領隊。入境處呼籲市民利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一八五 一八五、傳真二八二四 一一六六或電郵舉報相關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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