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旅客管有私煙罪成判囚
一名30歲內地男旅客昨日在深圳灣口岸被海關截查,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一萬一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五萬二千二百元。該男子因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監禁。
海關人員昨日(八月十六日)在深圳灣口岸截查一輛入境私家車,在一名三十歲內地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萬一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五萬二千二百元,應課稅值約三萬八千三百元。該名男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歡迎裁決,指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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