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HK.com.hk
市場
港聞

前特教教師隱瞞受查詐騙教席判囚四周

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政府資助特殊學校的前任教師,指他隱瞞自己正接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致使校方未有暫停其職務或終止聘任。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四星期。

前特教教師隱瞞受查詐騙教席判囚四周
圖片來源:香港警務處. 資料圖片: 廣九直通車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政府資助特殊學校的時任教師,控告他沒有披露自己正接受廉署調查,致使校方不暫停其職務,其後又隱瞞自己被起訴,令校方沒有終止聘任他。被告今日(九月十五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被告游昇浩(32歲),為路德會啟聾學校前助理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判處監禁四星期。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出,涉案學校由公帑資助,公眾對教師操守抱有期望,被告早已打算欺騙學校,對學校聲譽造成的損失不容忽視,斥責他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量刑應與控罪嚴重程度相符。

啟聾學校是一所政府資助特殊學校。根據教育局規定,教師在應徵職位時及獲聘後均須向學校申報是否涉及任何進行中的刑事調查或訴訟,以秉持教師的專業操守及保障學生福祉。

案情透露,被告於二○二二年七月底獲聘為該校合約助理教師,約一年後轉聘為常額助理教師。他申請該合約職位前,曾因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相關罪行,於二○二一年九月被廉署調查及拘捕,其後多次到廉署續保,至二○二三年十一月底被落案起訴,並於二○二五年二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緩刑。

被告於二○二二年七月底至二○二三年十二月初任職啟聾學校期間,並無向學校披露他正接受廉署刑事調查及被刑事檢控,因而導致校方不暫停其職務,以及沒有終止聘任他。教育局及啟聾學校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協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師麥慶歡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陳啟章協助。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