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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校教師隱瞞廉署調查判囚28日

一名32歲前特殊學校助理教師因隱瞞廉署調查而獲聘及留任,被裁定欺詐罪成,判監28日。被告早前已因隱瞞外間保險工作而被判監3個月、緩刑3年。

前特校教師隱瞞廉署調查判囚28日
圖片來源:香港校園. 資料圖片: Pacific Chillino from Hong Kong, Hong Kong / CC BY-SA 2.0 · Wikimedia Commons

一名前特殊學校助理教師因隱瞞廉政公署調查而獲聘及留任,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8日。被告邱承浩(32歲)早前已於2月因擔任入境事務主任期間隱瞞外間保險工作而被裁定欺詐罪成,判監3個月、緩刑3年。

廉署今年1月再向邱承浩提出三項欺詐指控,指他在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期間,三度未有披露其正接受廉署調查,以獲取及保留在路德會啟聾學校的助理教師職位。

辯方資深大律師關文安求情時表示,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顯示邱承浩有強烈決心改過自新。關文安指邱承浩重犯風險低,過往品格良好,在校期間曾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促請法庭判處中度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暫委裁判官司徒兆宜判刑時指出,邱承浩由始至終有意欺騙學校。當他在面試後簽署僱傭合約時,完全清楚若學校得知他正受廉署調查,絕不會聘用他。

裁判官續指,邱承浩因貪图薪酬而冒險行事,且僅在案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後,才向學校披露調查一事。最終判處邱承浩監禁28日,邱其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並獲批。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