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黃錦輝涉中大醉駕准五千元保釋
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因涉嫌在中大校園內酒後駕駛及撞車後不顧而去,被控四項罪名。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准許他以五千元現金保釋,但須交出駕駛執照及定期報到。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一日再訊。
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William Wong Kam-fai)被控酒後駕駛及發生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等四項罪名,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准許他以五千元現金保釋,但須交出駕駛執照,並從九月二十三日起每兩星期到馬鞍山警署報到,期間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六十六歲的黃錦輝今年六月二十九日涉嫌在中大校園內,撞毀停泊在宿舍外的兩輛私家車。他事後未有停車,亦未有報警。警方到場後為他進行呼氣測試,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達每百毫升四十五微克,超出法定上限二十二微克逾一倍。
黃錦輝被控四項罪名,包括「駕駛時血液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危險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意外後沒有報警」。他在庭上表示明白控罪內容,由同樣曾任立法會議員的律師謝偉俊代表。
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獲裁判官黃國輝批准,案件將於十一月十一日再訊。黃錦輝離開法院時乘坐私家車,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黃錦輝今年七月一日被捕,三日後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中大其後暫停他擔任的副院長行政職務。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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