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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智會強姦案被告判囚13年

一名前助理舍監因於2024年強姦智障院友,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3年。警方歡迎判刑,認為對同類罪行起阻嚇作用。

匡智會強姦案被告判囚13年
圖片來源:香港警務處. 資料圖片: 廣九直通車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涉及匡智會殘疾人士院舍的強姦案,被告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3年。該名時任助理舍監早前被裁定五項強姦罪名全部成立,案件於2024年7至8月期間發生。

警方表示,接獲院舍報案後展開調查,受害人當時21歲,屬輕度智障,心智相當於9歲8個月的幼童,入住為智障人士提供住宿和職業訓練服務的宿舍。案發時被告將受害人帶到員工休息室進行性侵犯,其後在一次會面中受害人透露被性侵,事件因而揭發。

警方經多角度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迅速鎖定當時38歲的被告。警方其後向多名證人查詢,包括受害人家人、院舍職員,以及社署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等,評估受害人的智商、精神狀態及心理狀況。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多次單獨帶受害人進入員工休息室或獨自進入受害人房間。警方與受害人錄取詳細錄影會面後,共發現五次性侵事件,顯示被告利用「權威」及「照顧者」身份,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進行性侵犯。案件於今年8月21日至9月2日在高等法院審訊,五項強姦罪全部成立。

大埔警區刑事部總督察譚婧珊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刑,相信對同類型案件起到阻嚇作用。她形容本案令人痛心,被告利用職位之便,以照顧者角色濫用受害人信任。她希望受害人及家屬在案件完結後重新開始新生活,並呼籲公眾若發現可疑事件應挺身舉報。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