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案今判刑 法院加強戒備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院外加強保安,大批警員戒備。四名被告包括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及何俊仁,分別經審訊後定罪或開審前認罪。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院大樓外加強保安,停泊多輛警車,大批警員在場戒備,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
案件由高等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由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負責審理。四名被告包括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前副主席何俊仁則在開審前認罪。
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或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根據《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罰分為兩級,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情節較輕,則可處5年或以下監禁。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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