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暫無計劃修訂按摩院發牌門檻
政府表示,目前未有計劃修訂《按摩院條例》的發牌門檻,以規管以「戀足」、「踩臉」等字眼招徠的局部按摩服務。警方會繼續打擊涉及色情活動的場所,並加強跨部門情報蒐集及執法。
政府昨日在立法會答覆議員提問時表示,目前未有計劃修訂《按摩院條例》(第266章)的發牌門檻,以規管坊間湧現以「戀足」、「踩臉」等字眼作招徠的按摩服務。該條例現時只規管為異性顧客提供全身按摩(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按摩院,而僅提供足部、臉部等局部按摩的場所則不受發牌制度規管。
當局強調,政府在二○○一年曾修訂《條例》,收窄規管範圍,旨在管制色情活動的同時,不窒礙正當按摩業務。現時,經營無牌按摩院屬違法,首次定罪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屢犯則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警方表示,會繼續密切留意以不同字眼作招徠的按摩場所的經營模式,並對任何涉及非法活動,包括提供色情服務的處所果斷執法。今年七月,深水埗警區曾突擊搜查長沙灣一間以「足顏」按摩作招徠的無牌按摩院,拘捕兩人,案件仍在調查中。
過去三年,警方針對無牌經營按摩場所的拘捕數字包括根據《按摩院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入境條例》等作出的行動,但並無備存涉案場所的服務種類資料。
在打擊涉及賣淫的非法活動方面,警方除了在黑點巡邏外,亦會採取情報主導的行動,包括派遣人員喬裝顧客搜集證據,以及加強巡視可疑場所。警方亦會與勞工處、入境事務處等部門聯手執法,並透過網上渠道監察利用網站及社交平台經營非法賣淫活動的趨勢。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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