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電動單車撞傷男童 內地漢被捕
一名35歲內地男子涉嫌在旺角駕駛電動單車撞傷一名10歲男童後不顧而去,今日(12日)被警方拘捕。涉案男子被控六項交通相關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及肇事後不顧而去等。
警方拘捕一名35歲內地男子,涉嫌與本周三(9日)在旺角發生的電動單車撞傷男童後不顧而去案件有關。受傷的10歲男童在事故中受傷,涉案司機事後未有停車協助或報警。
事發於周三下午,地點為旺角洗衣街近太子道西交界。警方西九龍交通部及特別調查組隨即展開調查,並將案件列為高度優先處理。
調查人員翻查區內大量閉路電視紀錄後,迅速鎖定疑犯身份及其行蹤。警方於周六(12日)下午採取行動,在旺角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附近截停並拘捕該名男子,同時檢獲懷疑涉案的電動單車。
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涉及六項交通相關罪名,包括危險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駕駛未登記車輛、無牌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以及駕駛時未有佩戴認可頭盔。
警方強烈譴責該名司機在撞傷兒童後不顧而去,涉嫌意圖逃避法律責任,並強調會嚴厲打擊此類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