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稱曾思考請辭但須跟從船長指示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記者會上表示,曾經思考過就宏福苑大火請辭,但認為個人意願並非最重要,須依從行政長官指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稱署任房屋局局長未有期限,並對前任局長何永賢表現不予正面評價。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出席政府改革措施記者會,被問到有否考慮過就宏福苑大火請辭。她表示曾經有思考,但行政長官在數月前於立法會答問大會比喻自己是船長,因此她是一同航行的船員。她強調個人考慮或意願並非最重要,需要有紀律依從船長指示,否則難以繼續根據船長部署向前航行。
甯漢豪指出,獨立委員會報告批評屋宇署,而發展局是相關政策局。行政長官對留下來的局長有一定要求,自己作為團隊成員,有責任按照船長指示做好工作。
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被問到將署任局長至何時,他表示現時的署任為「開放式」,未有終止期限,任期或長或短,自己已做好準備努力應對。他補充,之後會否有局長新人選,會交由行政長官考慮,但今屆政府任期尚餘約八個月,相信尋找新局長或有挑戰。
黃偉綸再被問到曾作為何永賢的上司,如何評價對方任內表現和昨日提出請辭。他說房屋局過去有一定成績,亦有不足和缺失,行政長官已表達失望。他又表示,甯漢豪的說法也是他自己的心聲,作為問責團隊成員,行政長官已給予清晰指示,未來會謹守崗位、汲取教訓和努力工作。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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