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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肉機案發前購入 庭上證人供稱被告曾問有無骨頭研磨器

高等法院周二繼續審理蔡天鳳被謀殺及肢解案,一名油麻地廚房用品店職員出庭作證,表示一名白髮男子在案發前數月曾購買一部碎肉機及多項廚房用具,總值逾九千元。此外,蔡天鳳的前司機亦作供,講述其離職原因及與被告一家的互動。

碎肉機案發前購入 庭上證人供稱被告曾問有無骨頭研磨器
圖片來源:香港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Ceeseven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高等法院周二繼續審理涉及二十八歲社交名媛蔡天鳳(Abby Choi)於二○二三年二月被謀殺及肢解的案件,一名油麻地廚房用品店職員出庭作證。該職員表示,一名約六十多歲的白髮男子在案發前數月曾到店內購買一部碎肉機,她當時推介一款意大利型號,價格較其他款式貴約二千至三千港元,品質較佳,可將肉類研磨得更細緻。

除了碎肉機外,該男子還購買了一個十四吋乘十四吋的湯鍋及一塊十五吋的砧板,帳單總額為九千一百五十三港元,經折扣後實收八千七百港元。該職員又指,該男子曾查詢店內是否有骨頭研磨器,但得悉該產品已缺貨且價格昂貴後,便放棄購買。

案中被告分別為蔡天鳳的前夫郭江馳(Alex Kwong Kong-chi)、其兄郭江傑(Anthony Kwong Kong-kit)及父親郭父(Kwong Kau),三人被控謀殺罪,但均不認罪。其中郭江馳及郭江傑承認一項妨礙合法埋葬屍體的控罪,郭父則否認該控罪。

另一方面,蔡天鳳的前司機錢先生(Chin)出庭作供,表示他於二○二一年四月受僱,月薪二萬港元,負責駕駛蔡天鳳、郭家及她的兩名孩子。錢先生指,郭江傑約於二○二一年七、八月返港後,便負責處理司機及交通安排。在盤問下,他接受辯方所指郭江傑約於二○二一年十月返港的說法,表示已無法記得確實日期。

錢先生又提到,其所駕駛的七人車的車Cam一度失靈,直至郭江傑在他離職前不久重新連接才恢復運作。該車Cam設有密碼保護,只有郭江傑能夠存取。至於離職原因,錢先生稱郭江傑在二○二二年十一月通知他,家庭將外遊兩個月,要求他放無薪假。他提議以半薪繼續清洗及保養車輛,但被郭江傑拒絕,最終於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離職。

錢先生亦透露,二○二二年二月,蔡天鳳曾在其車輛中躲避,當時有兩至三名男子在屋外徘徊,他理解事件與蔡天鳳及其丈夫在澳門後的賭債有關。蔡天鳳當時在車上致電郭江傑要求六十萬港元,錢先生其後駕車載郭江傑到商場收取一張相同金額的支票,翌日由蔡天鳳交給郭父。

錢先生表示蔡天鳳經常在手袋中攜帶大量現金,但到二○二二年似乎出現現金短缺,有時會要求司機先代為付款,其後才償還。對於蔡天鳳母親早前供稱其被指因偷竊而被解僱的說法,錢先生否認所有關於司機行為的指控,包括偷竊、賭博或於兒童面前講粗口。他亦承認於一九九八年及二○二四年曾因藏毒被定罪,但強調二○二四年所收取的款項是來自雞蛋 waffle 店,並按蔡天鳳的指示使用,並非據為己用。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