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竹筍標籤違規須回收
食物安全中心從網上商店檢取「高山細筍」樣本,發現其食物標籤未標明所含防腐劑二氧化硫的作用類別及名稱,違反相關規例。中心已指令總經銷商回收受影響批次產品,並提醒業界遵守防腐劑及標籤規定。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十月六日)公布,一項恆常食物監測計劃發現一款預先包裝竹筍樣本違反食物標籤規例。涉事產品為「高山細筍」,品牌「集森」,淨重二百五十克,來源地為中國,總經銷商為集森食品公司,零售渠道為HKTV Mall,此日期前最佳為二○二七年八月二日。
中心發言人指出,樣本含有防腐劑二氧化硫,其含量雖符合法例要求,但食物標籤並未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中心已通知總經銷商及涉事商戶,並指令其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總經銷商已按指示對受影響批次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熱線6275 2510查詢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及鹽醃魚製品等食物。雖然清洗及烹煮可除去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其過敏的人食用後可能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中使用防腐劑須遵守《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同時,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必須在配料表中指明其作用類別及名稱。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表示會知會業界,並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在進行中。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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