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HK.com.hk
市場
政府公告

勞工處提醒暴雨下電力工作安全

勞工處呼籲僱主及承建商,在暴雨天氣下應盡量避免委派僱員進行電力工作,並參考相關安全守則。即使室內工作,潮濕環境亦須採取隔離電源、使用防護裝備等措施,防止觸電意外。

勞工處提醒暴雨下電力工作安全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十月二日)表示,僱主及承建商須盡量避免委派僱員在受暴雨天氣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如電弧焊接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勞工處建議業界參考其出版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和《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指南》,以確保安全。

即使在不受暴雨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由於空氣較為潮濕,仍必須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以免發生觸電意外。勞工處列出的措施包括:確保電力系統中所有有關帶電部分已隔離電源,不再帶電,而電源須持續隔離,才可進行電力工作;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前,先關掉及鎖上電源,再進行測試以確保有關電路已不帶電,並展示適當的警示,最後發出工作許可證。

此外,僱主須確保已安裝電力設備或電力作業裝置的保護裝置(例如合適和足夠的熔斷器及斷路器)及保持其效能良好,而手提電工具須為雙重絕緣或具有良好接地裝置。僱主亦應為僱員提供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例如絕緣手套及絕緣蓆。

勞工處特別提醒,如不能避免要帶電工作,施工前須由合資格人士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並確保適當的安全措施得以遵守,以消除或妥善控制有關的電力危險。僱員亦須與僱主或承建商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設備。

勞工處印備了安全指南及單張,提供有關電力工作的安全指引。這些安全刊物可在該處各分區辦事處免費索取,亦可從該處網頁下載。如有任何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的問題,可致電2559 2297,與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聯絡。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