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死狗案加控虐畜罪
五十二歲狗主吳水定因其大型西班牙獒犬混種犬在元朗襲擊並導致兩隻小型犬死亡,原已被控兩項容許大型犬進入公眾地方罪,現於屯門裁判法院加控一項虐待動物罪名。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七日再訊。
一名五十二歲的狗主因其飼養的大型西班牙獒犬混種犬,於八月在元朗半小時內先後襲擊並導致兩隻小型犬死亡,正面臨一項新增的虐待動物罪名。
被告吳水定原已被控兩項違反《危險狗隻規例》的罪名,指控他分別於七月十日及八月十七日,在元朗Grand YOHO附近的公眾地方,容許一隻大型狗進入或停留,且未有以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牢固綁好。新增的第三項虐待動物控罪,則由檢控方於周四(十月二十九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的聆訊中申請加入。
控罪指稱,被告於八月十七日在其住所未能妥善控制一隻雄性黃色混種犬,導致該狗對另外兩隻狗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或困擾。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七日,以讓辯方有充分時間查閱控方文件。被告繼續獲准保釋,條件與先前相同。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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