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進口未完稅香煙被判囚
一名四十五歲內地男旅客從阿聯酋迪拜抵港時,被海關在香港國際機場截獲,在其行李內檢獲約九千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四萬元,應課稅值約三萬元。該旅客其後被起訴,昨日被判監禁。
香港海關昨日(九月二十七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四十五歲從阿聯酋迪拜飛抵本港的內地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九千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四萬元,應課稅值約三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昨日被法庭判處監禁。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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