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呃420萬按揭被控欺詐
一名32歲前警員涉嫌隱瞞物業已出租,以騙取銀行及按揭保險公司批出420萬元按揭貸款,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再訊,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
一名已被停職的32歲前警務人員,昨日(25日)上午被控兩項欺詐罪,涉嫌隱瞞租金收入以騙取420萬元按揭貸款。被告姓劉,據悉目前仍被停職。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向中國銀行(香港)及香港按揭證券公司虛假陳述,聲稱自己居住於粉嶺牽晴間的單位。法庭同時得悉,被告隱瞞該物業已出租的事實,意圖詐騙兩間機構不對其按揭申請採取行動。
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彭亮廷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以便辯方索取法律文件及尋求法律意見。
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外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以及不得接觸案中任何證人。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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