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私乾魚翅重判囚10個月
一名女子非法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進口約52公斤受管制乾魚翅,市值約20萬元,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0個月。漁護署強調會繼續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表示,一名女旅客因非法進口受管制乾魚翅,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0個月。該批魚翅約重52公斤,估計市值約20萬元。
案情指,該名旅客於今年三月二十二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海關人員檢查其行李時發現可疑物品,漁護署人員其後到場檢驗,證實為受管制乾魚翅。漁護署遂以非法進口瀕危物種罪名檢控該名女子。
法庭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10個月。部分鯊魚及鰩魚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列明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任何人如未按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發言人說:「政府一向致力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和香港海關會保持警覺,繼續監察及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
市民如發現懷疑違例情況,可致電1823向漁護署舉報,或瀏覽漁護署網頁了解有關瀕危物種的管制詳情。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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