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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機場員工職安健保障問題

政府及機場管理局回應立法會提問,強調已實施嚴格安全標準,並與工會合作推廣職安健。當局指出現行制度已涵蓋工傷補償,無計劃另設援助基金,但機管局會發放恩恤金。民航處會繼續檢視飛行員健康要求,以配合國際標準。

政府回應機場員工職安健保障問題
圖片來源:香港國際機場. 資料圖片: LN9267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政府及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回應立法會有關機場員工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的提問,指出一直致力保障航空業從業員的安全及健康,透過實施嚴格的安全標準,推動職場安全文化。

根據勞工處記錄,二○二一年至二○二五年間,涉及航空運輸輔助服務活動業的職業傷亡及工業意外個案數字已按類別載於附件。勞工處並無備存特定地點的相關統計,亦無職業病數字。機管局及機場營運公司按現行法例呈報事件,並無「近失事件」呈報機制。

自勞工處二○二三年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機管局一直與機場同業分享要求,並要求停機坪及行李處理大堂等專營公司評估熱壓力風險,實施控制措施及休息安排。機管局設有防暑措施,包括流動水車及休息區,並與工會合作加強防暑。

政府指出,現行《僱員補償條例》已涵蓋工傷補償,僱主須向受傷或死亡的僱員支付補償。若出現經濟困難,勞工處會轉介至社會福利署或相關機構。政府目前無計劃另設援助基金,但機管局會向在工作期間死亡的員工家人發放恩恤金。

機管局與工會每季度舉辦推廣活動,並自二○二二年起推出「安全電動巴士」宣傳訊息。機管局在多個工作區域提供休息區,並與勞工處及職業安全健康局合作,在酷熱天氣期間派發消暑飲品及紀念品。

關於飛行員心臟手術後停飛問題,《僱傭條例》訂明有薪病假可累積至120日,但僱主可按行業特性給予優於法例的安排。民航處會繼續監察國際標準,參考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及主要國家的規定,檢視飛行員健康相關要求。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