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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打遏破住宅旁非法油站拘一人

香港海關與消防處搗破一個位於文打遏住宅附近的非法油站,檢獲約1,560公升未課稅汽油,市值約54,000港元,應課稅值約9,500港元。一名33歲中國籍男司機被捕,案件正在調查。

文打遏破住宅旁非法油站拘一人
圖片來源:香港警務處. 資料圖片: Simon Law / CC BY-SA 2.0 · Wikimedia Commons

香港海關聯同消防處週一在文打遏(Man Kam To)一帶住宅大廈附近,搗破一個非法油站,檢獲約1,560公升未課稅汽油,市值約54,000港元,應課稅值約9,500港元。

行動於週一早上進行,人員在文打遏路發現一個有圍欄的金屬棚傳出濃烈汽油氣味,懷疑是非法油站。搜查期間,人員發現一輛跨境私家車正進行燃料轉移,司圖逃走的男司機即時被制服及拘捕。

被捕男子33歲,中國籍,非本地居民,自稱是汽車經銷店員工,已被帶返扣查。海關表示該非法油站並無符合規定的消防安全設備,加上位置鄰近住宅,構成重大安全風險。

涉案車輛、汽油及設備已被檢走作進一步調查。海關將根據《應課稅條例》(Dutiable Commodities Ordinance)處理及沒收有關物品,並會追查汽油的來源。

海關強調會繼續與消防處緊密合作,針對黑點打擊非法燃料活動,並呼籲公眾切勿光顧非法油站。市民可透過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消防處24小時熱線5577 9666,或消防處網頁的「打擊非法燃油」舉報平台,舉報懷疑非法燃料活動。

根據《應課稅條例》,處理、售賣或購買未課稅燃料,最高可被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涉案車輛亦可能被充公。而根據《消防安全(火警危險)規例》(Fire Safety (Fire Hazards) Regulations),為商業目的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質,並將之轉移至車輛油缸,即屬違法。此外,根據《危險品條例》(Dangerous Goods Ordinance),未領有牌照或豁免而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者則最高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