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查詢政府外判合約員工權益
立法會就政府四個主要採購部門的外判服務合約提出五項問題,涵蓋承辦商違規情況、預防中暑措施執行、以及投標評分制度等。政府綜合回覆指出,過去三年未有發現承辦商違反「預防中暑工作計劃」的個案,並強調已將相關要求納入合約。
立法會議員近日就政府外判服務合約提出五項書面提問,主要針對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及政府產業署四個主要採購部門。問題涉及過去兩年及本年度承辦商因未有履行合約條款而被發出口頭警告、警告信、失責通知書、扣減服務費用及終止合約的具體宗數,並要求按保安、潔淨及其他服務類別分項列出。
政府綜合回覆指出,四個部門在最近三年(截至本年八月)因外判非技術員工合約承辦商未有履行合約條款而採取跟進行動的分項數字,已載於附件一。此外,就預防中暑措施方面,政府強調一直重視外判員工的職業安全,凡涉及非技術員工在戶外、無空調室內或高溫裝置附近工作的合約,投標者必須提交由勞工處註冊安全主任核證的「預防中暑工作計劃」。該計劃需包括熱壓力風險評估及相應的工作休息安排,未能提交者將不獲考慮。
政府表示,四個主要採購部門均已將《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的相關要求納入非技術員工合約。在最近三年(截至本年八月),四個部門均未有發現承辦商違反「預防中暑工作計劃」的個案。承辦商如違反計劃中的承諾措施,亦可能在「扣分制」下被扣分。
關於投標評分制度,政府回覆指四個部門現行外判非技術員工合約在招標評分制度下的技術與價格評分比重,以及部分技術評分準則的分數,已載於附件二。在現行政策下,採購部門必須將「工資」和「工時」納入評審準則,其中「工資」所獲分數不得少於技術總分的百分之二十五。各部門會因應合約性質,在平衡保障員工權益與有效運用公帑的前提下,制定合適的評審準則和評分比重。
政府最後表示,目前未有計劃逐步上調「工資」和「工時」評分的比重,但會繼續致力保障非技術員工在政府外判服務合約中的薪酬及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