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土瓜灣兩地塊 重建住宅及海濱長廊
政府刊憲收回土瓜灣明倫街/馬頭角道及土瓜灣道/馬頭角道兩幅地塊,總面積約2萬平方米,以推行市區重建項目。項目將重建為住宅,附設零售商業設施及海濱廣場,受影響的934項物業權益將於今年12月18日復歸政府。
政府今日(17日)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兩個位於土瓜灣的市區重建項目,涉及地塊分別為明倫街/馬頭角道(約11,430平方米)及土瓜灣道/馬頭角道(約8,759平方米),合共面積約2萬平方米。
該兩個項目已納入市區重建局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的業務計劃,重建後將作住宅用途,並附設零售或商業設施、附屬停車設施,以及提供一個地面露天海濱廣場、一條靠近海旁的海濱長廊,並會預留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改善區內整體居住環境。
政府將收回項目地盤範圍內合共934項物業權益,有關權益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即今年十二月十八日復歸政府所有。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法定補償外,在適用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租戶則可獲安置安排或特惠津貼。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使用者,包括業主及租戶,可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以取代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申索法定補償的權利。
所有工業物業的合資格業主,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獲發適用的法定補償;按照政府現行政策,所有合資格使用者則可獲發特惠津貼,作為法定補償的替代方案。
如法定申索未能達成協議,受影響的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決,申索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或會獲政府發還。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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