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任命公布
政府公布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任命,潘明倫教授出任主席。委員會將就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的場地伙伴計劃提供意見,涵蓋藝術形象提升、觀眾層面擴大及設施善用等範疇。
政府今日公布新一屆場地伙伴計劃委員會的任命,潘明倫教授出任主席,委員會成員涵蓋藝術、文化及管理等多個領域的專業人士。有關任命即時生效,委員會將就場地伙伴計劃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提供意見。
文體旅局發言人感謝即將卸任的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在過去的貢獻,包括葉傲冬、張振宇、馮秀炎、葉劍豪教授、利德裕博士及王文揚。新一屆委員會由主席潘明倫教授帶領,委員包括陳美娟博士、簡汝謙、賴建群、李澤恩、梁智軒博士、廖玲玲、吳立熙、吳正研博士及蘇曉明,其中部分為新委任成員。
委員會亦包括當然委員羅智光(節目與發展委員會主席)及官守委員,包括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代表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代表。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涵蓋就場地伙伴計劃向康文署署長提供意見,包括制訂監察和評審場地伙伴表現的準則和機制,以提升場地及伙伴藝團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現有設施、制訂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及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等方面。
委員會亦負責檢討場地租用政策以促進康文署轄下演藝場地的長遠發展,以及推行及檢討場地伙伴計劃的情況。此外,委員會需與節目與發展委員會聯繫和相互配合,確保計劃的整體協調。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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