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推三招打擊樓宇維修圍標 最高監禁十年
政府宣布推出全面改革措施,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問題,包括設立新刑事罪行、優化民事制度及成立跨部門特遣隊。新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及罰款一千萬元。同時,消防處亦推出七項措施加強消防安全治理。
保安局局長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今日在立法會聯席會議上,公布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所提出的改革措施。報告揭示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問題嚴重,消防安全監管制度亦需改善。政府表明會推出全面改革,防止同類事件重演。
為打擊樓宇維修圍標,政府提出三項主要措施。首先,修訂《競爭條例》,將樓宇維修圍標刑事化,涵蓋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限制產量等四類嚴重反競爭行為。新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罰款上限為一千萬元、違法行為所帶來商業收益總值的三倍,或有關業務實體在每一違法年度本地營業額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政府優化民事執法制度,提高民事罰款上限至八百萬元、違規行為所帶來商業收益的兩倍,或有關業務實體在每一違規年度本地營業額的百分之三十。同時,董事取消資格令最長期限由五年延長至十五年,競委會申請罰款的法定時限亦由五年延長至十年。
第三,政府成立跨部門聯合特遣隊,由警務處、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組成,從情報共享、聯合行動及預防三大方向全面打擊圍標集團。新罪行將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執法機關可動用提交資料令、提交物料令、加重判刑及沒收令等獨特權力。
消防安全方面,保安局與消防處推出七項重點措施,包括嚴控消防裝置關閉及失效、加強監管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築牢樓宇消防安全防線、推動全面的消防法例改革、全面提升特大火警應變能力、全面優化消防安全投訴處理機制,以及設立全新的大型火警防控總區。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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