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HK.com.hk
市場
港聞

內地旅客走私香煙及吸煙產品判囚

一名內地男旅客因從日本經台北進口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海關截獲,被判監禁。海關歡迎判刑,強調判刑具阻嚇作用。

內地旅客走私香煙及吸煙產品判囚
圖片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海關人員於八月十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三十九歲從日本東京經台北飛抵本港的內地男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七萬一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及一萬三千六百支另類吸煙產品。該批煙草產品估計市值共約三十六萬三千元,應課稅值約二十三萬六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此外,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海關呼籲市民舉報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提供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