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黃大仙區反私煙宣傳 提醒罰則提高
香港海關在黃大仙區舉行跨部門反私煙宣傳活動,向居民、保安員及商販講解未完稅煙草罪行罰則,並介紹即將施行的完稅標籤制度。海關提醒市民買賣私煙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並呼籲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香港海關今日(九月十六日)在黃大仙區進行跨部門反私煙宣傳活動,向區內居民及商戶講解打擊私煙工作及相關法例。海關人員巡查區內屋邨,提醒居民未完稅煙草罪行的最高罰則已提高至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並向屋邨保安員講解發現懷疑私煙活動時的應對方法。
海關人員亦向區議員、居民、報販及香煙零售商介紹即將施行的完稅標籤制度。海關已於本年年初完成為期三個月的先導計劃,並會繼續與各持份者溝通,優化制度設計及執行細節,期望有效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香煙,打擊「白牌煙」。
海關表示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的反私煙意識。如發現公屋單位涉及私煙罪行,海關會在法庭審結案件後通知房屋署跟進,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買賣私煙或派發私煙傳單,以免留下案底影響前途。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透過電郵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另外,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分發任何形式的吸煙產品廣告(包括傳單)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市民可致電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熱線2961 8823舉報懷疑派發私煙傳單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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