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無害反減鈉 1968年惡作劇揭誤解源頭
味精自1968年被指引發「中國餐館綜合症」,但原來該投訴信是惡作劇,作者資料屬虛構。多年研究證實味精在正常食用量下安全,且其鈉含量僅為食鹽三分之一,或有助減鈉,對高血壓及腎病患者有益。
自六十年代起,味精( monosodium glutamate)被標籤為「不健康」,令不少人避之則吉。不過,原來這個污名源於一宗惡作劇投訴。多年研究已證實,味精在正常食用量下安全,而且其鈉含量僅為食鹽的三分之一,或可有助減少鈉攝取,對高血壓及腎病患者尤其有益。
兒科醫生倉藍革在其個人頻道解釋,味精由日本科學家池田菊苗於1908年首次從海帶湯中分離出來,是食物中天然存在的鮮味化合物,常見於番茄、芝士及蘑菇等食材,並非人工合成的有毒物質。
1968年,一名美國醫生羅伯茨(Roberts)致函《新英格蘭醫學雜誌》,聲稱在中餐館用膳後出現頭痛、面紅及心悸等症狀,懷疑與味精有關。該封信件引發「中國餐館綜合症」一詞,從此味精被視為「不健康」。然而,後來調查發現該投訴實屬惡作劇,作者資料遭捏造,其所屬機構亦為虛構。這場惡作劇令味精蒙上超過半世紀的不白之冤。
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FDA)於1995年明確指出,味精在正常食用量下對人體安全,未有證據顯示會導致慢性疾病。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亦建議,每人每日可接受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0.6克,即體重50公斤的成人每日可安全食用多達30克,遠超一般煮食用量。
腎臟營養師林安指出,味精的鈉含量僅為食鹽的三分之一,適量使用可提升鹹味,同時減少用鹽,對需要限制鈉攝取的慢性腎病患者尤其有利。研究顯示,以味精取代部分食鹽可減少鈉攝取,有助降低高血壓、中風及心血管疾病風險。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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