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應外傭管理問題 探討扣稅建議
立法會就外籍家庭傭工管理提出四項問題,政府回應指出截至今年六月在港外傭約38.2萬人,並透露正考慮聘請外傭開支扣稅建議,但須審視財政影響。政府亦否計劃另設外傭監管局,並解釋輸入家居照顧員試驗計劃細節。
立法會議員昨日就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管理及相關政策提出四項問題,政府今日作出書面回覆。根據政府統計,截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二○二五年十二月及二○二六年六月,在港工作的外傭人數分別約為368,000人、379,000人及382,000人。同期有聘用外傭的家庭住戶中,有未成年人士的住戶由156,800個增至163,100個,而有65歲或以上長者的住戶則從134,400個增至139,200個。
政府表示,每年會按既定機制檢討外傭「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今年工資上調2.35%,膳食津貼維持不變。對於設立聘請外傭開支扣稅額的建議,政府指必須小心審視對公共財政的影響,並平衡社會、經濟及其他公共政策方面的考量,會繼續留意社會意見及公共財政狀況。
目前,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殘疾受助人,若經醫生證明需經常護理,可申請特別護理費津貼聘請外傭,津貼金額一般以「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為上限。另外,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有工作的殘疾人士,可申請每月5,000元津貼用作聘請外傭為照顧者。
關於成立「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的建議,政府指出勞工處已於二○二○年九月成立外籍家庭傭工科,專責協調及推行保障外傭權益及支援僱主的工作,目前並無計劃另設新監管局。
就輸入外籍家居照顧員的試驗計劃,政府解釋,為配合「居家安老為本」的政策目標,計劃會參照現有輸入外傭制度,以小規模、循序漸進方式推行,初期規模約為每年數百人。照顧員須具備最少三年長者照顧經驗,並在原居地完成由特區政府擬定的培訓課程及評核,方可來港受僱。
政府強調,考慮到照顧員需具備較高經驗和技能,其最低工資會稍高於外傭,但試驗計劃規模有限,加上外傭如欲成為照顧員須返回原居地修讀課程,預計不會對現有外傭市場造成衝擊。政府計劃於明年年中公布計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