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優化工作暑熱警告 加入新觸發條件
勞工處宣布進一步優化「工作暑熱警告」系統,加入兩個新觸發條件,包括在天文台發出「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時降低監測門檻,以及當全港多處實測氣溫達攝氏35度或以上時自動上調警告級別。優化不為僱主及僱員帶來額外工作,勞工處將繼續檢視系統運作。
勞工處進一步優化「工作暑熱警告」系統,以應對氣候變化引致的極端酷熱天氣。經優化的系統加入兩個觸發不同級別警告的新條件:當天文台發出的「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生效期間,觸發更高級別警告的監測門檻將會降低,以及早啟動更高級別警告;若全港多處地區實測氣溫達攝氏35度或以上,除監測門檻降低外,警告級別亦會自動上調一級,即黃色警告轉為紅色,或紅色轉為黑色,以警示異常高溫下的熱壓力健康風險。
自「工作暑熱警告」系統於二○二三年設立後,勞工處一直與持份者溝通,並參考天文台等部門資訊持續檢視及優化系統。二○二四年起,當天文台發出「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時,即使指數未達發出警告水平,勞工處亦會發出黃色警告。今年四月起,除沿用京士柏監測站的「香港暑熱指數」數據外,勞工處已加入其他九個地點的數據作為發出警告的準則,以增加系統覆蓋性及靈敏度。
勞工處表示,是次系統優化不會為僱主及僱員帶來額外工作。僱主須為處於酷熱環境工作的僱員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因應警告生效級別判斷中暑風險,採取《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建議的防暑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設備及提醒員工補充水分等。僱主亦應備存評估紀錄,並向員工說明及作出適當指示,確保員工按評估結果適當休息。
勞工處鼓勵僱主因應工作性質及地點的特殊情況,自行另作實地熱壓力風險評估,或尋求職業健康專業人員協助,以減低僱員中暑風險。勞工處提醒,僱主沒有提供適當防暑措施而危及僱員健康可被檢控,當局亦會加強巡查熱壓力風險較高的工作地點及提升執法力度。
僱員如感到不適,應向僱主提出,並可致電勞工處職安健投訴熱線2542 2172或遞交網上職安健投訴表格求助。勞工處透過「智方便」和「我的天文台」手機應用程式、政府新聞公報及天文台網站等渠道發布警告生效級別,相關指引可參閱勞工處專題網頁。